公开发文:副高也能坐特需。挂号费将进入百元时代?

医学界智库二男

时隔13年,浙江更新了该省的医院门诊管理办法。

1月14日,浙江省卫健委公布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自2月11日起施行,同时,2009年5月22日公布的《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废止。

截图自官网

据悉,《办法》是浙江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缓解看病难,进一步改善门诊患者就医体验等,结合全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和卫生健康数字化的改革要求,特别组织修订的。

《办法》适用于浙江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社会办医疗机构、二级以下医院及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降低专家门诊、特需门诊的准入标准至副高

《办法》规定,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个人申请、科主任审核、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

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经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特需门诊工作。

对比《暂行办法》中,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才可分别申请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门槛,此次《办法》明显放宽了对高端门诊的限制。

不过,根据《办法》,在2022年2月11日之前,施行的还是《暂行办法》。但“医学界智库”在查询浙江一家知名三甲医院的挂号系统后发现,该院已有副高职称医师出诊的特需专家门诊,挂号费为100元。

挂号系统还显示,高级职称医师出诊的特需专家门诊的挂号费为150元,工作日和休息日的普通门诊挂号费分别为15元和17元,专家门诊为25元。

此外,相较《暂行办法》,《办法》对高职称医师的普通出诊要求也有所降低。每个科室副主任医师级别以上医师从事普通门诊的时间,从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变为“每周至少开展半个工作日普通门诊,即一个门诊工作单元”。

“医院应当根据专家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对专家的综合满意度和医疗服务的需求,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这一条款保持不变。

强调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细化了门诊质量的考核指标

《暂行办法》和《办法》都规定,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不过,《办法》新增,相关科室科主任为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

门诊质量管理的包含内容也有所扩大。门诊医生按时出诊率、停诊率、投诉率、门诊患者满意度等门诊服务质量,和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率、各类检查申请单及报告单书写规范等,均被纳入医院目标考核内容。

《办法》第15条截图

《暂行办法》相应截图

受制于不同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标准不统一、检查结果参考值不同、检验人员技术水平差异等多方原因,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在我国已经开展多年,但见效甚微。

相关文件最早可追溯自原卫生部在2006年发布的《关于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有关问题的通知》。最新的一份文件发布自2021年7月,国家卫健委提出,鼓励将医务人员分析判读检查检验结果、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的情况作为绩效分配的考核指标。

新修订的《办法》将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率纳入医院目标考核内容,无疑顺应了“大势”。

来源:医学界智库

作者:二男

校对:臧恒佳

责编:宋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