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规定,我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解决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方式,切实解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解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广,保障水平不可能很高,但也不能过低,要能解决参保人员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负担问题。但从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的运行情况来看,每年患大病的参保人员仅占参保总人数的8%左右,这就意味着如果只实行大病统筹,将有大部分城镇居民缴费只履行义务而享受不到医疗待遇。因此《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门诊医疗费用统筹的保障方式,目的是扩大城镇居民的受益面,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目前一些试点城市如盐城、淮安等地,从统筹基金中划出一小部分费用到参保居民医保账户中,解决参保居民的门诊费用。居民只要到社区医院就医,就能从中支出部分医疗费用,有效提高了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积极性。
稿件来源:省厅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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