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要求,要搞好居民医保与其他制度的衔接,当前尤其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解读:城镇居民医保作为一项制度安排,将有效减轻城镇居民大病等医疗费用负担,由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较低,有规定的支付范围和标准,待遇支付水平不可能很高,一些参保居民按规定报销部分医疗费用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个人难以承受,这就需要各地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盐城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很好的探索,该市从2005年开始试行居民医保制度时,同时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居民医保制度和救助制度实施来,患大病的参保居民个人负担明显减轻,个人负担占医疗费用的比例一般在15%左右,特困、重残的个人负担在10%左右,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无钱看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
稿件来源:省厅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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