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党委如何领导院长工作?书记院长有话说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全面部署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确立了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和职责。
文件公布后,各级公立医院或将迎来管理工作的重大调整。在此期间,各种猜测纷至沓来。
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怎么领导?党委书记和院长的工作如何协调?对此,健康界分别邀请院长和党委书记解读“党委书记”群体。
100家公立医院 只有2家书记院长“一肩挑”
健康界查阅复旦排行榜前100名公立医院的资料得知,其中有两家医院的院长与党委书记由一人担任,这两家医院分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和浙江省肿瘤医院。而《意见》中,首次确立了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党委书记和院长分设制度。
未来,那些院长和党委书记“一肩挑”的医院,在人事上会有哪些变动?
王文标是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院长,同时担任医院党委书记。对他来说,自己未来将担任何种职务,负责哪些工作,至今还是个未知数。
“多数情况下,公立医院党委书记的人事任命,要经过地方医管局和国家卫健委两个部门共同确认后才会下发通知。不过,此次的相关调整通知应该很快就会下发。”在王文标看来,想成为一名党委书记,首要的是个人思想觉悟高,并且非常熟悉党委工作。《意见》也有类似表述,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特别强调,党委书记要“懂业务”“促改革”。由此看来,选拔党委书记的条件,更加关注“德才兼备”。
我是一把手?党委书记:并没有
相比此前的类似表述,《意见》不但依旧赋予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责任,还增加了“作决策、促改革”的使命。这意味着公立医院以党委书记为核心的医院党委将回归医院的核心决策层,党委书记不再只是“管思想”等工作的配角。
与此同时,业内对于党委书记的权力范围众说纷纭。党委书记是否要取代院长成为“一把手”?
“不要以为党委书记的权力一下子变大了。”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党委书记金昌晓告诉健康界,党委组织的工作机制是票决制,对待“三重一大”等问题,都要经过所有党委委员投票表决后才能生效。
国家卫健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傅卫也撰文提到,发挥公立医院党委的领导作用需要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的关系。《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建立的是一种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
党委书记和院长要这样配合
党委的领导地位被加强后,如何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院长负责制的关系?对此,金昌晓回应道,“这个问题我很难回答。这不是一个医院的问题,而是整个医疗系统都要面临的调整。”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饶克勤撰文指出,党委领导不是党委包揽,是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尊重和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行使职权。“医院是一个同舟共济、荣辱与共的利益共同体,党委书记和院长要相互信任、顾全大局、彼此支持,才能保证医院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按照《意见》对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的议事决策范围的界定,王文标认为,党委书记是要决策,担任董事长的角色;院长是来执行的,承担总经理的角色。
同时,王文标对公立医院“法人代表”的设定,提出了不一样的看法。“如果院长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工作,医院的法人代表应该是党委书记。因为法人代表要为医院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只有党委书记被明确规定作为医院法人代表,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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