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来了!《肿瘤放射治疗质量安全评价标准指南》发布
该指南规定了肿瘤放射治疗质量安全的评价项目、评价要点、检查要素和评价对象等方面的评价,凝聚着我省肿瘤放射治疗质控中心专家委员及全省放疗工作者的集体智慧。
5月28日,2023国家癌症中心肿瘤放射治疗高峰论坛在京召开。会上,国家癌症中心放疗质控专家委员会发布了由福建省肿瘤医院院长、福建省肿瘤质控中心主任陈传本教授为第一执笔人,福建省肿瘤医院胡彩容、吴君心、张秀春、潘建基等专家共同参与起草的《肿瘤放射治疗质量安全评价标准指南》等16项肿瘤放射治疗专业指南。
受国家癌症中心放疗质控专家委员会委托,在福建省卫健委的指导与支持下,《肿瘤放射治疗质量安全评价标准指南》由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省肿瘤放射治疗质控中心牵头执笔,严格按照国标要求,历时3年编制完成,旨在落实《肿瘤诊疗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肿瘤诊疗管理,统一质量标准,提升诊疗质量,规范肿瘤放射诊疗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接到编写任务后,福建省肿瘤医院陈传本院长牵头召集相关放疗专家,在参考国家已有质控指南的基础上,结合福建省肿瘤医院20年放疗质控标准和质控评价经验,联合广西、浙江、湖南、江西、江苏、吉林等省级肿瘤医院及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通过分析各省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放疗单位的个体化情况,适用于各省各级放疗单位的质量安全评价标准体系,搭建了同质化平台,解决了当前不同省份、不同级别的医院质量保证难以监控、质量控制规范化程度不高、质控水平难以个体化评估的实际问题,可以协助、指导并规范各级放疗单位的质控范围和质控行为,做到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同时也可以为各省市放疗质控中心的质控评价和质量安全管理提供统一有效的评价标准,进而为国家癌症中心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客观依据。
作为一项国家标准,《肿瘤放射治疗质量安全评价标准指南》规定了肿瘤放射治疗质量安全的评价项目、评价要点、检查要素和评价对象等方面的评价,凝聚着我省肿瘤放射治疗质控中心专家委员及全省放疗工作者的集体智慧。《指南》的正式发布,在福建省肿瘤放射治疗质控管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省放疗质量安全评价工作获得了全国同行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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