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局:已将抑郁症纳入门诊特殊疾病

202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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豹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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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舍林、氟西汀等抑郁症患者常用药物都在国家医保目录之内。

近日,江苏连云港的一位抑郁症患者在网上提议称,抑郁症药物的花费太高,且在门诊开药全部都是自费,提议将抑郁症纳入门诊慢病,以此减轻抑郁症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经济负担。

对此,江苏省医保局致函回复称,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已将抑郁症纳入门诊特殊病。

该患者称:“我是一名抑郁症患者,需要常年服用药物防止病情加重,例如曲舍林、文拉法辛等,但是平时在医院门诊开药全部是自费,很多江苏病友都表示负担很大”。

随后江苏省医保局对此回应表示,经与连云港市医保局了解核实,抑郁症已经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精神类疾病)保障范围,不设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在定点专科门诊(含急诊、留观)或在专科医院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符合条件的患者可申报当地相关门诊特殊病待遇,符合条件经审核备案后,即可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11月19日,连云港市医保局负责医保咨询的工作人员称,患者并非在任何医院都可以实现门诊报销,抑郁症门诊特殊病种的定点医疗机构为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康复医院,选择其中一家医院提出申请并设定为定点就诊医院,以后患者在定点医院门诊持医保卡就诊,药费报销可以直接实时结算。

曲舍林、氟西汀等抑郁症患者常用药物都在国家医保目录之内,报销后每月药费预计可以减少400~600元。

连云港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特殊病种办理指南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向具备申报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提出申请,领取并由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师填写《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待遇申报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携带申报表及门诊病历、出院记录、病理报告单、检查化验单等相关医疗文书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手续。经认定后享受精神类疾病待遇的参保人员,发生的病种对应用药、诊疗项目的合规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按实报销,城乡居民医保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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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保局,抑郁症,门诊,医保,患者,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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