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 卫健委发布新规范,医院加强成本核算及控制成“刚需”!

2021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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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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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艾草 排版:suktang

2月3日,国家卫健委财务司在官网上公布了《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的通知》国卫财务发〔2021〕4号)(下文简称《规范》)。《规范》的发布具有重大意义!这意味着医院真实成本的采集有了统一的标准,将会对未来以DRG为首的病组打包支付的成本数据采集产生重大影响!

 

截图来自国家卫健委官网


01

DRG支付下,医院成本核算效果并不明显



我国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医疗机构的经费安排是基于预算、决算进行安排,医院成本核算的历史不长。尽管有一些相应的成本核算要求,但并未成为强制要求,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因此,目前我国DRG系统所需的成本核算数据都是基于相对可得的医保结算费用数据作为权重测算和定价的依据。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按项目付费导致的过度医疗现象较为严重,导致医疗行为不规范,医疗机构的费用和成本数据之间的偏差较大。同时,限于对成本管理的片面认识,即使一些医院开展了成本核算,也认为成本核算只是为奖金核算提供数据,从而直接使用成本核算结果进行收减支模式的奖金核算。


也就是说,由于我国现行DRG支付基于费用而非真实成本核算,导致部分数据失真,大大降低了DRG支付应有的效果。


02

实现精准管理目标,成本控制是抓手


此外,我们也需要注意到,虽然在实施传统的按项目付费和总额预付的情况下,成本核算并不是医院首要任务,但实施DRG支付后,医院必须从原来的粗放经营转换为精准管理、医院的所有服务也要由增量收入转为增量成本,有效控制成本变得愈发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成本即证据:执行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医院需要可靠的证据


医改要求“加快建立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之间公开、平等的谈判协商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医保部门是医疗服务的“甲方”,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按照DRG付费基于医保基金“以筹定支”和“现实认可”确定支付标准,而支付标准是否合理,很难有统一清晰的标准。


如果医院要“讨价还价”,一定需要合理的病种成本核算资料,拿得出证据才能讲得清道理。因此,医院只有通过加强病种成本核算,以核算结果作为“证据”,才有可能获得医保部门的支持。


  2.精度显成本:精准化管理医院需要“算清账”


不少医院开展了科室全成本核算,但这一方法核算的颗粒度还比较粗,并没有与DRG病组对接。面对DRG付费改革,需要算清每一个病组到底是赚钱还是亏钱,哪些病组在亏,亏在哪里。不以DRG为核算单元开展成本核算,这笔帐就算不清,更罔论“精细化管理”。


  3.核算保质量:加强医疗质量管理需要强化病种成本核算


通常认为,按DRG付费可能对医疗质量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故而医院在接受DRG付费的同时,必须同步加强病种质量的科学性与严格性管理,围绕质量为中心,充分发挥医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除了临床和质控等部门高标准严要求之外,通过分析病种成本结构,对病种成本核算进行研究和分析,在保证医疗质量前提下,通过科室/医疗小组同质化的病种成本比较和追踪,也可以保证医疗质量不滑坡,最终高效实现医疗服务。


  4.绩效看成本:绩效考核需要病种成本核算


基于DRG思路设计的绩效考核,才是DRG支付下顺理成章的管理方式。只有从病种成本绩效考核着手,才能促使医务人员控制病种成本、优化病种成本,从而提高科室与医院经济效益,做到优劳优得,产生正向的激励作用。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DRG支付不仅仅是一种支付手段,更是倒逼医院加强病种精细化核算,推动病种成本核算在医院的管理应用,帮助医院科学精准地运营。“精细核算、算为管用、算管结合”,努力优化成本结构,才能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


03

公立医院成本核算规范出台,将反映真实成本



其实,为规范公立医院成本核算工作,提升医院内部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国家也一直在行动。


早在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现代化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67号),要求,强化成本核算与控制,逐步实行医院全成本核算;2019年财政部颁布《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财会〔2019〕25号)明确指出成本核算的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及相关定义。在同年实施的政府会计制度中,同样对医院成本核算和管理作出明确要求。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也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中医药局“监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费用、收入分配及改革运行情况等,作为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基础。


随后,国家卫健委公示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基于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1400余家医疗机构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的数据,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掌握全国各地价格改革工作情况,形成《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报告》,为我国医疗服务价格及补偿政策的制度提供依据。


同时,国家卫健委还将研制《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指导公立医院开展成本核算,并要求“全国医疗服务价格和成本监测与研究网络”成员单位依据统一的成本核算办法上报机构科室成本和项目成本数据,为政府价格制定及补偿测算提供支持,服务于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的逐步理顺。


而此次《规范》的最终问世,也意味着公立医院的成本核算从此有了统一强制的标准,国家将基于这些数据对现有DRG的测算做出更精细的优化,以使其能够反映真实的资源消耗。


《规范》共十二章四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了公立医院开展成本核算的目的及适用范围;
2.明确公立医院开展成本核算的会计基础及原则;
3.明确开展成本核算的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
4.明确了成本核算的分类及核算方法;
5.明确了成本项目及成本的分类;
6.明确了成本核算单元的设置;
7.明确了成本核算报表体系;
8.明确要求强化成本核算分析;
9.明确《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注: 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全文,可跳转官网查询完整政策原文~


当前公立医院业务活动及资金资产管理日益复杂,收支规模不断扩大,经济运行压力不断加大,对成本核算的精细化管理需求日益增加,亟需建立有效的成本核算管理工具和机制,满足内部成本控制、医疗服务定价、绩效评价等特定成本信息需求。


此外,DRG支付就是医院版的“货币战争”,这势必对医院的运营管理机制带来巨大冲击,首当其冲的就是在新支付方式下的成本管控。某种程度上,DRG在院内的成功实施,要求管理必须以成本管控为核心,医院要在保证医疗质量前提下,加强病种成本核算及成本控制,才能游刃有余,临危不变。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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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DRG,绩效,成本核算,规范,公立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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