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锤!最新判例详细揭示了倍特药业的洗钱路径,此案3600万!

2021
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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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怎样的玄机?

倍特药业的招股说明书已经公示了一段时间了,越来越多的直接证据表明在巨额的学术推广费下面,是怎样的玄机,我们看一下判例,详细揭示了他们是如何做的?
四川省高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川1525刑初43号

被告人吴雄伟、朱建忠从成都市来到高县,与被告人李正玲等人共谋利用国家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改革,即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只能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开一次发票的规定,成立推广公司为药厂开具发票并赚取“点子费”。2017年12月,被告人吴雄伟、朱建忠、李正玲等人经商议决定,共同出资成立了高县鼎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聘用成都市居民夏某等人借用张某2的居民身份证进行公司注册,法人代表为张某2,被告人吴雄伟任执行董事。为了既获取税收优惠又可以大量开具发票,三被告人商定以鼎硕公司名义与高县人民政府签订了《大健康产业园总部经济项目投资合作协议》,随后,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集了吴某1、李某6等人的居民身份证在高县注册了高县碧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县罗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82家小微公司,并以协议的方式将这些小微公司交由鼎硕公司代管,聘用被告人翟福广担任业务副总经理,曹某1、李某1、张某1等人为公司财务人员和业务员,由被告人吴雄伟主要负责联系药厂,被告人朱建忠、翟福广负责进行业务办理,被告人李正玲担任出纳,进行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活动。经查,2018年2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吴雄伟、朱建忠、李正玲、翟福广及鼎硕公司业务人员,在没有开展真实推广活动的情况下,采用模板、虚构会议等方式编制虚假推广资料,随后利用高县碧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高县罗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82家小微公司的有关证照,到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为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公司”)、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药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共计908份,价税合计80964764.01元,从中收取开票金额6.5%的“点子费”,共计5262709.66元,其中,上缴税款2646984.31元,实际获取非法所得2615725.35元。


受票公司则按照票面金额打款到开票的小微公司账上,鼎硕公司从小微公司收款中提取“开票费”后将93.5%的余款按照受票药厂公司要求转款到一些负责推广的人的个人账户,同时,虚构这些人与开票小微公司的分包合同。


经税务机关统计,2018年2月至10月,被告人共为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公司”)、代开发票395份,金额36463564元,负票5份,金额共计463564元,有效票据金额36000000元(叁仟陆佰万元)。


过票公司如何转款洗钱?

01首先要获得税收优惠


为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三被告人商定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以鼎硕公司名义与高县人民政府签订《大健康产业园总部经济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02注册小微公司,获得空白发票


为了完成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任务,获取税收优惠、可以大量开具发票等,被告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集了多个居民身份证,在高县陆续注册了碧川、罗强等82家小微公司,以协议的方式将这些小微公司交由鼎硕公司代管。并以注册的上列小微公司名义办理了税务登记证,领取了发票、税控盘,并按月向税务部门申领空白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证人证言,收集身份证办理其他公司的相关手续,里面“授权委托书”上面的签字、留的电话都是假的,是由公司员工换作签的,这些身份证上的法人代表都没有到场。


03、制作虚假资料


鼎硕公司及下面的托管公司没有实际做过推广活动。因此,在没有开展真实推广活动的情况下,采用模板、虚构会议等方式编制虚假推广资料。业务部门编造资料后,邮寄药企。

根据证人证言,业务部员工根据给的电子文件模板照做资料,介绍会议费、推广费,具体推广地点、酒店、医院等都是老板定好,参会人员、医院科室负责人等名单是他们在网上找到, 签到表是公司员工自己签的,时间表也是自己编的,再按模板做好,代药厂的人签名,后交财务部开发票。
当业务员对推广活动真实性表示怀疑后,公司安排他到遂宁、广安等地去参观过会议。但是除代表药厂签名、照相,其他什么都没有。


04、代开发票,收取开票费


以上虚构的材料邮寄药企,对方盖章后寄回。就可以根据推广协议制作开票申请。

以82家小微公司名义为需要发票的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悦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20家药厂代开发票,并按照票面金额的6.5%收取“开票费”。
证人乔某(倍特公司财务总监)的证言,证实2018年5月任职倍特公司董秘兼财务总监,当时公司财务负责人陈某1已离开公司,推广费用由销售部门负责,现在的负责人是周俊,李某4是销售费用审核人员之一,公司业务部门老总赵某1已离职。不清楚高县公司开具发票一事。

(17)证人李某4(倍特公司费用会计)的证言,证实2018年3月左右,与公司赵总、陈总等人到高县鼎硕公司去考察过,有翟总等人接待。她审核过张某1制作的推广协议内容,看是否符合税务对会议费用报销要求等,主要是通过电话、微信,协议通过快递公司邮寄等方式联系。为了监管资金安全,倍特公司保管了开票公司的U盾,倍特公司财务通过这些U盾根据高县各公司提供的人员名单、金额向第三方推广人员支付推广费用。
(18)证人赵某1(原倍特公司销售一部总经理)的证言,证实2018年3月,他与财务副总陈某1、财务经理李某4等人代表倍特公司到高县鼎硕公司考察过,鼎硕公司吴雄伟、朱建忠、翟福广等人接待他们,吴雄伟、翟福广对医药行业比较了解,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开展推广的能力,倍特公司则委托高县鼎硕公司为生产产品开展专项的推广活动,开展推广业务及推广费用是由公司财务和区域销售人员负责。
(19)证人陈某1(原倍特公司财务总监)的证言,证实2015年至2019年担任倍特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他与赵某1、李某4等人到高县鼎硕公司考察过,鼎硕公司吴总、朱总、翟总接待他们,通过考察认为鼎硕公司具备推广业务的条件,双方商定支付鼎硕公司推广费用标准是开票金额的6.5%。实际上,国家推行二票制后,药厂不能再支付各中间商支出费用,就必须找中间商来中转。因此,高县公司开具了发票后,只能收取6.5%的开票费,余款是倍特公司拿去支付第三方推广中间人去了。为了保证资金安全,要求高县公司将各推广公司的U盾交给他们公司保管,由他们的财务人员向第三方支付推广费用,高县公司与第三方推广人员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公司财务部会计的证言,她按照财务部经理的安排,经手开具过成都倍特公司和华药公司的3000多万元发票。
开票流程和依据是,公司业务部提供的开票清单,开具内容为现代服务推广费,开票金额50万至60万元不等。业务部把咨询服务及推广协议书和开票申请经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由领票员到税务局领取发票。
发票开好后,将发票拿给业务部盖章后邮寄给倍特等受票公司,受票公司收到发票后将“推广服务费”转款至鼎硕公司上。款到账后,将付款申请单和劳务分包协议按业务部提供的名单予以转款,按照受票药厂公司要求转到一些负责推广的人和医药代表的个人账户。
93.5%按名单转款,剩余的6.5%就是公司的点子费,扣除3%的税收就是公司的毛利。


证据:

1.税务鉴定意见书及附件,证实经鉴定,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取得宜宾市高县追亿医药、碧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3600万元,在2018年度所得税税前已列支,汇算清缴时未作纳税调整,因其系高新技术企业,故减按15%计税,少缴纳540万元。

2.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与高县盏花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宜宾清清企业服务有限公司、高县义聪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开票公司推广协议资料、增值税普通发票、会议资料模板、资料要求及各公司资料问题汇总等,证实盏花、清清等小公司为倍特、百裕公司按照模版制作了咨询及服务推广协议书、分包协议等虚假资料,在没有实际开展的推广业务的情况下为受票药厂开具虚假发票。
3.成都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提取的倍特公司有关资料,证实倍特公司收受了鼎硕公司代管的43家小微公司开具的400张发票,共计金额3600万元,倍特公司将该发票计入公司成本,少交公司所得税。
4.发票、转账凭证及小微公司银行账户流水,证实鼎硕公司代管的82家小微公司向倍特、百裕等20家药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及资金往来情况。


也就是,2018年2月至10月期间,成都倍特药业购买了400张假发票,金额共3600万元。倍特公司将这些发票计入公司成本,少缴纳税款540万元。这些都是经法院以及税务机关认定的事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可见,在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未实际发生的业务都计入成本。但是,在倍特药业的招股书中,对涉及虚开发票的案例,金额数据只字不提。但是!补缴税款540万居然就完结了吗?那这个没有任何实质性业务的3600万去了哪里?去干了什么?是不是以后我只要缴税,就可以用任意虚拟的项目,将公司的现金洗到自己兜里吗?这个公司内控是如何做的?
也请问保荐人和律师以及审计人员,如果这些公开资料你们都无法获得,并且在现场核查认定这部分金额为学术推广成本是吗?那么你们的专业水平在哪里?你们是路边的吃瓜群众吗?如果你们明明知道这件事,在招股说明书中只字不提,也没有披露如此重大的问题,那你们的职业操守在哪里?新证券法将对IPO的保荐人终身问责了,参与洗钱的那些实控人分别被判了三年徒刑,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金,你们签字的时候,有没有一丝颤抖,万一进去了怎么办,是不是为了一点钱要冒着生命危险?如果你们说的都是真的,那么就是中华人名共和国的司法判例错了,这是冤案,希望你们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换句话说,肯定有一方说了谎话!
现在大伙知道倍特药业为什么要每年让那些开票公司关闭,然后快速再重开新的,这是为了做防火墙,假如查到,这个公司已经关了,账目都已经不见了,法人也是收来的农名的身份证,他们对这事一无所知。所以2018关闭一批,19年重开,然后再关,连注册地址和联系邮箱都没有变化,我相信2020年开的一些开票公司,在2021年的某个时间,已经被程序性死亡,他们是一群蜉蝣,生来的任务就是开票,然后在某一天必须自杀,然后换个马甲重新涅槃!
公开洗钱3600万,成本6.5%!而且洗的钱去哪里了?咬了一口汉堡,发现一条蟑螂腿,这么说你只是运气爆棚逆天,恰恰只吃到了这个蟑螂腿是吗?这个IPO如果能光明正大的审核通过,这将是监管层之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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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倍特药业,身份证,判例,洗钱,药厂,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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