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xxx市院前急救网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管理,提高对急、危、重伤员的救治能力,保证人民群众的急救医疗需求和重大灾害性突发事件的救援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院前急救是指对急、危、重伤病员的事发现场和转送医院途中的急救医疗。目的在于及时挽救和维持伤病员的生命,减少致残率和死亡率。
第三条 院前急救工作按照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救急、就地、就近救护,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及时、安全。
二、 设置
第四条 院前急救网络由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构成。依托市120调度指挥平台,通过各急救站实施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形成“统一指挥、合理分流、就近派车快速反应、有效救治”的急救网络。
第五条 全市按急救半径市区3~5km、郊区(乡、村)10~15km划分急救区域。
设置院前急救站。各急救站(点)建设标准评审合格后,由市卫健委审批并统一命名、挂牌。
第六条 凡申请加入市院前急救网络的单位,须向市卫健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运行。未经审核批准的医疗单位,不得擅自开展院前急救业务。
三、 120急救指挥调度原则
1、在市卫健委的领导下,负责本市区120呼救的受理工作。
2、严格实行就近、就地抢救的原则。院前抢救后在运送伤病人的途中,如患者指定医院,应尊重病人的意愿。
3、在120呼救时,若病人或家属直接提出指定医院抢救,应根据病情向病人解释后病情危重就近派车,如病人强烈要求应尊重其选择。
4、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应熟悉各急救站的技术水平、业务范围、医疗设备等综合情况,在指挥调度时做到胸中有数。
5、120急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循公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实行就急、就地、就近救护,保证急救工作高效、快捷、及时。
四、 职责
第七条 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职责
1、在当地卫健委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全市院前急救工作,统筹医疗资源。
2、设立120急救医疗呼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3、负责全市院前急救医疗的指挥和调度工作,并做到以缩小急救辐射半径、加速急救反应为目标;以方便、快捷、有效、系统地救治患者为目的,合理利用有限的卫生资源,更好地服务于病人。
4、加强与院前急救医疗网络成员单位的密切联系和沟通,虚心听取网络成员单位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并公布监督电话。
5、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急救通讯网络,保障畅通,科学处理和贮存院前急救信息。
6、建立统计报告等制度,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院前急救动态资料。
7、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负责任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者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8、制定突发事件医疗救援与日常急救管理制度。
9、收集、处理及贮存急救信息;按照国家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卫生部规定的23项急救统计指标,负责组织上报院前急救动态资料。
10、制定院前急救规范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突发性灾难事故的医疗救治;组织开展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
第八条 120调度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爱岗敬业,遵守医疗道德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2、熟悉“120”电话受理指挥调度规程,熟悉各种危重症急救原则和重大险情汇报制度。熟练掌握市区地图信息和城区附近乡、村的地理位置和名称,能迅速确认呼救地点,正确调动急救车赶赴现场。
3、迅速、准确地受理每一个呼救电话,对病人的病情、住址了解清楚,并要求患者亲属到指定地点接车。
4、对派车医院下达指令时,要言简意明,口语清楚、严谨、准确、无误、如有漏误要及时纠正。保持同出车急救站联系,直到出车情况信息反馈并监视出车卫星定位,轨迹,直返回为止。
5、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120”电话受理等各种信息,下班前要对各类信息进行统一整理,输入微机,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及上报工作。
6、熟悉上级领导及网络医院急诊科的电话号码和联系办法,及时准确地汇报和通报相关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7、熟练掌握微机及机房其它设备的使用方法,做好日常护理工作,保证急救通讯枢纽畅通。
8、认真学习钻研急救医学及通讯调度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第九条 120急救站职责
1、服从“120”急救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管理、承担急、危、重症伤病员的急救工作。
2、实行院前出诊负责制,负责做好接诊病员的救治工作。
3、接诊和转运过程中,如患者指定医院,应当尊重病人意愿。
4、开展急救知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急救医学的科研、学术交流,努力提高急诊急救水平。
5、急救中心应积极承担对当地急救站的急救援助和技术指导任务。
6、负责急救信息资料的登记、保存、报告工作。出现重大伤亡事故时,及时将情况向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上报,情况紧急时可直接上报市卫健委。
第十条 急救站长职责
1.在中心(站)主任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中心(站)的医疗急救、教学、科研工作。
2.负责制定本科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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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本科人员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排班、考勤、考核工作,加强与各科室及各医院急诊科的联系和协作。
4.领导本科人员的政治学习。加强对各级医护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教育,不断提高急救服务质量。
5.深入急救现场,检查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6.对医疗急救中发生的重大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报告,并组织调查讨论,书面向中心(站)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7.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疗急救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8.负责实施、检查本科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晋升、奖惩意见,并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群众自救、互救知识的宣传、指导工作。
10.督促检查急救药品、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11.抓好急救病案质量,做好医学统计和各种医疗文件及时归档与保管工作。
12.完成中心(站)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
第十一条 急救医师职责
1.在急救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完成医疗急救、教学、科研任务。
2.负责院前急救工作。服从调度指挥,按时随车出诊。遇有困难,应及时向科长请示。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热情、认真地向患者家属做好病情简述工作(包括目前病情、并发症和预后情况)。
5.及时书写院前急救病历等医疗文件,要求书写规范、描述准确、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及时总结抢救过程中的经验教训。
6.用药合理规范。应熟练掌握现场急救各项技术,熟练掌握抢救设备、器械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及操作规范。
7.负责病人转运途中的医疗急救工作,及时掌握病情变化,采取有效急救措施。送达医院后,必须向医院医务人员交代病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先进的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遇重大抢救和灾难性事件应及时向中心(站)领导汇报。
10.协助科长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11.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在提高抢救水平上下功夫,以病人为中心,做好优质服务。
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急救任务。
第十二条 急救护士职责
1.在急救科长、护士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检查、补充各种急救器械、药品,保证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3.迅速准确地协助医师进行抢救工作,严格执行医嘱,认真查对,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报告医师。一切用弃安瓿及包装物需核对后带回,不得遗弃于现场,并及时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熟练掌握抢救技术,总结抢救经验,提高抢救水平。
6.做好急救车内卫生和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协助护士长做好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断改进工作。
第十三条 担架员职责
1.在随车医师领导下工作,负责伤病人员的搬运工作。
2.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检查担架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3.服从随车医师指挥,确保伤病员搬运过程中的安全。
4.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要做到不怕脏、不怕累,视病人如亲人。
5.严格执行中心(站)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心(站)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
第十四条 驾驶员职责
1.在车管科科长的领导下做好本职工作。服从值班调度的指挥,迅速出车,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快速完成急救任务。
2.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清洗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节约油料,安全行驶,详细记录车辆运行情况。
3.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警灯、警报器的使用规定,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行车安全。任务完成后立即返回,不私自出车。
4.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做好出车前的准备。下班后要将车辆加足油、水,及时排除故障,发现问题及时向车管科科长报告。
5.与医务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急救医疗任务。执行任务时要服从医务人员指挥,并协助抬送病员上、下车。
6.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安全及急救知识和技能学习,不断提高道德修养和自身素质。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
7.爱护公物,保管好车上的器材和工具,并做好防火工作。
(纳洛酮编辑 来源:纳洛酮的护理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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