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工作,保障献血浆者和采浆工作人员安全,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前期采集治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及研究进展,对治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血浆储备应用,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治疗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10月27日)发布新版的《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新版方案增加了无症状感染者的招募要求,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修改了献血浆者招募采集时间,“距首发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符合最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出院标准”。 方案进一步细化恢复期血浆临床应用适应证,明确临床应用遵循原则,恢复期血浆主要用于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适应证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完善输注原则,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血浆输注,特殊情况如某种血型的康复者血浆缺乏等可以实施相容性输注。新版方案增加现场采浆人员防护要求,医务人员在采集康复者血浆时,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包括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帽子,严格手卫生,戴手套;当可能发生喷溅操作时,穿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严格按照采浆防护要求正确选择和穿脱防护用品,在规定区域内穿脱,脱摘前进行手卫生。脱摘后的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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