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裴丽坚教授在【国家麻醉专业质控中心】2021年度工作会议中汇报了《麻醉记录单》标准的修订工作。
麻醉记录单国家行业标准修订意见征集
近日,裴丽坚教授在【国家麻醉专业质控中心】2021年度工作会议中汇报了《麻醉记录单》标准的修订工作。
《麻醉记录单》标准是麻醉学科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国家级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自2011年12月1日颁布实施,至今在临床应用已有10年。而这10年,也是麻醉监测、新理念和技术长足进步与发展的10年,因此,需就“新”问题进一步规范。
2019年,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司委托,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牵头,联合9家医院承担该标准的修订工作。本次修订在《麻醉记录单标准》WS 329—2011基础上进行,大体框架不变,以下条款进行调整:① ERAS理念的推广与发展,推荐在术前特殊情况中记录距离手术最近一次饮食的种类、量、途径和时间;② 麻醉护士队伍的培养机制和临床工作已经在部分地区开展,推荐麻醉医师应根据实际情况真实记录参加麻醉的麻醉护士的姓名,若麻醉无麻醉护士参加则无需记录;③ 推荐增加肺保护性通气策略的相关指标、可增加平均动脉压的记录;④ 体温是重要的基本生命体征之一,并在过去的10年得到充分的认识,本标准推荐增加体温监测相关的内容;⑤ 气管导管拔除为麻醉质量管理中重要抓手之一,推荐记录拔管前膨胀肺操作、充分吸出呼吸道分泌物、有胃管者吸空胃管等重要步骤;⑥ 患者转运与交接是临床质量管理中的盲区,推荐患者离开手术麻醉区域后,填写运送途中患者监测情况;⑦ 麻醉开始与麻醉结束的界定问题,是一个长期以来比较模糊的问题,本标准麻醉开始的内涵定义前移至患者入室执行监测和治疗医嘱开始,麻醉结束的内涵定义后移至患者麻醉恢复达到出室标准和/或麻醉医师移交至其他科室医师;⑧ 关于麻醉期间并发症,经项目组专家讨论后,将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麻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本标准同步进行更新并采纳。
希望在将来标准实施过程中,能够广泛收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标准今后的修订和完善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如有修改意见
请联系项目组
联系人:裴丽坚
邮箱:hazelbeijing@vip.163.com
电话:1861267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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