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仅在医疗政策上有相当的灵活性,在用药上也有着更大的权限。
国家发改委、卫健委、中医药局三部门发文,点名89家全国顶级医院,协和、北大一、湘雅医院......
来源 | 赛 柏蓝(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编辑 | 凯西
01 89家顶级医院配合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今日(4月27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再次明确,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
自2019年以来,针对中西部省份医疗资源薄弱、患者就医流出多等现象,我国开始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从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输出医院,向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薄弱地区输出优质医疗资源,以满足患者医疗服务需求。
据赛柏蓝梳理,本次共89家全国头部医院被点名,包含69家综合和专科医院,以及20家中医医院(见文末)。
根据2019年10月23日发布的《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安排,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主要在京、沪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若干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具体来看,输出医院原则上应具有领先的医疗技术水平和较高国内知名度;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具备突出的临床教学能力和雄厚的科研能力。
试点输出医院主要从北京、上海两地选取,少量从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5个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地方选取。
最终目的是形成一批以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实现相关地区重点病种治疗水平与京、沪等地差距大幅缩小,跨省、跨区域就医大幅减少,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取得更大进展。
至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重点选择的病种有: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重点建设肿瘤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儿科、呼吸科和创伤科6个专科。
重点选择的试点地区需满足,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短缺、没有中央本级医院或达到“国家队”水平的国内一流医院,人口基数大、转外就医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选择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开展试点建设。
02 用药方面政策灵活,释放产业机会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仅在医疗政策上有相当的灵活性,在用药上也有着更大的权限。
《通知》明确,鼓励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开展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建立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新技术应用政策,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按政策规定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拓展性使用。
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发挥重点科室优势,对区域内确需使用、国内尚未注册的少量临床急需药品,依法提出临时进口申请,药品监管部门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按程序依法审批。
此外,输出医院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按政策参加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同时,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落实远程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政策,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提供远程诊疗、医学教育、临床路径指导、远程手术示教等服务。
根据相关安排的要求,到2022年底,将基本完成全国范围内的规划布局,力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全国所有省份。
加强西南、西北、华北、中部地区布局,扩大参与省份,新增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海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1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范围,基本覆盖病患输出大省和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省份。
同时积极推动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从试点逐步转向面上推进。在第一批试点省份、输出医院基础上,继续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坚持院地合作、省部共建,有序扩大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覆盖省份,扩大重点病种覆盖范围,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强优质医疗资源输出储备。
到“十四五”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在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地区建成一批 高水平的临床诊疗中心,培育一批品牌优势明显、跨区域提供高水平服务的医疗集团,打造一批以高水平医院为依托的“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作平台,形成一批以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为核心的专科联盟。
可以看到,随着头部医疗机构发挥带动作用,医疗资源的均衡化背后或许是新一轮的产业机会。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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