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越南的医疗器械贸易总额持续增长。
2019年,越南医疗器械市场价值达14亿美元,成为亚太地区第九大医疗器械市场,越南作为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成员之一,中越贸易往来日益密切,据海关总署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2021年,我国与越南的医疗器械贸易总额持续增长。 同时,越南政府越来越重视医疗发展,不断鼓励民间资本投建医院,加上越南人口众多,对医疗器械需求量大,因而具有相当庞大的医疗器械市场发展潜力,我国出口越南医疗器械市场仍存在巨大机遇。
01 总体情况
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开数据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与东盟十国的医疗器械贸易总额达28.11亿美元,占我国医疗器械对外贸易总额的8.20%。其中,我国与越南的贸易总额为4.01亿美元,同比增长0.21%;出口额为3.11亿美元,同比下降4.47%;进口额为0.99亿美元,同比增长18.31%。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众成数科整理
02 品类分析
医用耗材出口额占51.31%
从出口医疗器械产品类型来看,2022年一季度我国出口越南金额占比最大的是医用耗材,出口额达1.59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51.31%。IVD试剂、医用敷料和诊疗设备的出口额增幅较大,其中IVD试剂的出口额为9599.82万美元,同比增长高达3213.61%;医用敷料的出口额为428.53万美元,同比增长146.33%。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众成数科整理
03 商品分析
新冠检测试剂出口额同比增长4063.19%
2022年一季度我国出口越南的医疗器械商品中,出口金额占比最大的是未列名塑料制品,出口13281.41万美元,占比为42.76%;其次是新型冠状病毒(C0VID-19)检测试剂盒,出口额为9559.03万美元,占比为30.78%,同比增长4063.19%。出口额增幅最大的是未列名电气诊断装置,出口额为389.68万美元,同比增长16283.31%;口罩出口额大幅下降,同比下降 93.03%至567.94万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众成数科整理
注:根据海关总署发布公告,2022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下内容:增列商品编号“38221900.20”,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检测试剂盒”;原编号“30021500.50”、“38220010.20”及“38220090.20”停止使用;增列商品编号“63079010.10”,名称为“医疗或外科口罩”;增列商品编号“63079010.90”,名称为“其他口罩”;原编号“63079000.10”停止使用。因此本文商品编码为38221900的商品数据对应2021年商品编号为30021500、38220010、38220090的商品数据;商品编码为63079010的商品对应2021年商品编码为63079000的商品数据。
04 省份分析
广东省出口额约占1/3
2022年一季度我国与越南医疗器械贸易往来中,贸易总额排行前三的省市分别为广东省(1.04亿美元)、上海市(5934.92万美元)和北京市(4156.11万美元)。在出口方面,广东省以9770.89万美元位居首位,占全国出口越南总额的31.46%;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浙江省分别以出口额3414.16万美元和3046.63万美元位列二三,占比分别为10.99%和9.81%。2022年一季度向越南出口医疗器械增幅最大的是湖北省,出口额为2841.86万美元,同比增长1475.92%。 数据来源:中国海关总署,众成数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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