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如果再说行政后勤人员应该就是行政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党群管理部门及其他些部门。
就昨天写的《中山一院博士后的呐喊,能否对疫情防控下的医疗管理体制带来影响?》一文,直接把医院部门分为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后勤部门,这种分法其实比较粗放,也是90年代以前,行政后勤部门比较少的时候的叫法,那个时候,医疗机构一般除了临床医技科室以外,也就院长、很少几个副院长(一般医院不超三个:业务副院长、行政副院长等),部门有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后勤科、财务科等。
随着医院的发展壮大,随着各项专项任务的开展,部门越来越多,分工越来越细,交叉也越来越多,所以有时候出现推诿扯皮,或者重复管理的事情也不足为奇。
就拿医疗行风建设来讲,一开始就是医务科在管理,现在客服部要管、纪委监委要查、如果医院设置专门的行风建设办公室更要管,甚至有负责内运营的部门也要管,谁都可以管,谁都可以不管,让临床医技科室的一线人员无所适从,不吐槽能干什么?不接受管理?也许很多临床医技一线人员没有那个底气。
那有人会有疑问,虽然《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医院临床医技与行政后勤人员占比,但还是大概有个20%的的占比概念,为啥会出现行政后勤人员占比超过50%甚至更多的医疗机构那?
这就是现实情况与统计分类的不一致,因为很多行政后勤人员也是有临床医技背景或学历的,在统计时有时是统计在临床医技人员类别的。这就导致了看人事报表时临床医技类人员占比是很高的,但是干活时是很少的。
这也是导致前几年很多医疗机构看床护比是基本达标的,但实际上直接服务病人的护士奇缺的根本原因。
所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1号),其中规定,“凡不具备护理工作特点和任务、不含护理职责的岗位,如党政工团、财务、医保、后勤等部门的工作岗位均不属于护理岗位”。“医疗机构要建立护士人力资源配置和弹性调配制度,保障临床护理需求。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先保障临床护士人力配备到位,不得随意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不低于95%。”这才第一次明确那些才能按照护理岗位管理,护理管理人员也就是护理部工作人员不超全院护理岗位的5%。另一方面说明护理部是属于护士岗位人员的一部分,而不能算到行政后勤人员类别。
按照这个标准,医疗机构的部门应该划分为:
医疗业务管理部门: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质控办等直接参与临床医技一线工作岗位而且必须是有医学相关执业资格的人员。
行政管理部门:院办、人力资源部、财务科、科研科、客服部、门诊办、医保办、外联部、医联体办公室等。
其中财务科是应当包含运营部的,这是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运营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财务发〔2020〕27号):“医院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工作,总会计师协助做好具体工作,各分管院领导对具体工作分工负责。医院应当成立运营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建立完善医院运营管理组织框架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医院运营管理年度工作目标、指标和计划,审议医院运营管理分析评价报告,对医院运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医院应当明确负责运营管理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研究起草运营管理工作制度、计划、分析评价报告等;提出完善运营管理流程、优化资源配置、绩效考核指标等意见建议;组织推动各项运营管理措施任务有效落实;组织开展运营效果分析评价,撰写运营效果分析报告等。”其实医院只是加强运营工作,有财务部门主导。是不是很多医疗机构的运营部的设置脱离了财务管理的范畴,有时临驾于财务和医疗管理之上了。
后勤保障部门:后勤部(如保洁、餐厅、被服、水电暖、氧气供应等等)、信息科、保卫科等。
党群管理部门:党办、政工科、纪委监委、工会、青年团、宣传科等。
其他部门:如行风建设办公室、基建办、计划生育办、退休办、爱卫办等。
以后如果再说行政后勤人员应该就是行政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党群管理部门及其他些部门。这样也许会更容易理解,标准会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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