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文章|宁夏:以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为抓手 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2022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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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国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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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人民生活福地”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以健康水平提升行动为抓手全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以来,为加快健康宁夏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水平,宁夏全面实施以“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突出重大疾病防控、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和保障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健康水平提升行动。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健康,紧紧围绕构建优质高效妇幼健康服务体系、防治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疾病、强化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加强“三个建设”、突出“三个重点”、强化“三项支撑”,全区妇幼健康水平明显提升。2021年宁夏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至10.48/10万、3.5‰、5.22‰,均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加强“三个建设”,构建优质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一是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合作,按照“地方主建、输出医院主营”的模式,建设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推动妇幼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力争在5年内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妇产科、儿科学科等达到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水平。引领区域内妇产科、儿科学科发展,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宁夏地区区域间服务同质化以及妇产科、儿科患者区域内就医的目的。

二是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共投入3000万元,强化15家市、县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产儿科诊疗设备,提高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建立完善了自治区-市-县(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会诊、转诊、技术指导的双向转诊救治网络,全区各市、县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全覆盖。每年为两家自治区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安排专项经费,实行分片包干制,开展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调查、现场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和管理能力。

三是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连续3年累计投入近7800万元,新建了1家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17家自治区、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了开展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所需的设备,升级改造机构信息化系统,开展妇幼健康人才培训,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

二、突出“三个重点”,防治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重大疾病

一是对重点出生缺陷病种实施免费筛查。连续多年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听力障碍筛查、产前筛查等纳入自治区政府民生实事,自治区财政予以全额保障,对宁夏所有出生的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免费筛查;对妊娠15-20+6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对苯丙酮尿症患儿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支付范围予以救助,所有听力障碍患儿转至自治区残联指定的康复机构进行救助治疗。2022年开始,将宁夏出生的新生儿耳聋基因检测纳入免费筛查项目。2021年,全区产前筛查率达到86.91%、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9.4%、听力筛查率99.35%,严重致残性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二是对妇女重点疾病实施免费筛查。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合自治区财政资金,对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进行免费筛查,并纳入民生实事保障实施。加强质量控制,全区统一规范采用HPV检测方法进行筛查。2021年,全区农村适龄妇女年度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为103.9%、106.2%。自治区财政投入500万元,争取全国妇联92万元,救治城乡困难、低保宫颈癌、乳腺癌患者共592人。

三是做好重点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持续实施脱贫地区营养改善项目,免费为12个项目县区77684名6~24月龄婴幼儿发放营养包,营养包发放率98.2%,有效服用率94.28%,儿童贫血患病率下降为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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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宁夏妇女儿童医院揭牌仪式

三、强化“三项支撑”,为妇幼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强化人才支撑。依托妇幼健康人才培训项目和“组团式帮扶”,加强与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天津市、福建省妇幼保健机构的合作,通过区外妇幼健康方面的专家“沉下去”到宁夏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支援指导,宁夏选派基层妇幼健康相关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送上去”到区外支援医院进修学习,全区基层产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儿童保健医师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二是强化机制支撑。先后印发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74号),对妇幼保健机构在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深化妇幼保健机构改革,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机制创新,推动各县区加快落实“两个允许”和“一类保障、二类管理”要求,2021年,自治区17家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落实了“公益一类予以保障,收入分配按照公益二类管理和运行”的要求,80%机构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在40%以上,有效激发了妇幼保健机构的活力。

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自治区专项投入2000万元资金,建设了覆盖自治区-市-县(乡镇、社区、村),以妇幼健康、居民健康档案、医疗卫生服务、卫生健康行政管理、绩效考核、便民服务等为核心的全区一体化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实现基层妇幼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促进妇幼信息共享、加快业务流程整合和业务协同、实现业务流程有效监管及流程优化。 

下一步,宁夏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党对妇幼健康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新时代妇幼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人民生活福地”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文章来源 | 《健康中国观察》杂志 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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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生儿,孕产妇,妇幼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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