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保政策虽然从3月1日开始执行,但还要以各地政府的具体执行为准,而且不在利妥昔适应症范围的淋巴瘤亚型(如边缘区、套淋等)仍然无法获得医保报销。
近期,淋巴瘤之家论坛上有细心的病友发现“利妥昔单抗在新医保目录中报销政策变了”,并发帖与病友们分享了这个喜讯!
小编就把利妥昔单抗在新医保目录中的变化来为病友们进行一下详细的解读。
在2022年底修订的医保目录中取消了利妥昔单抗备注栏中的限定(见图1)。
图1
而在此之前我们所看到的利妥昔单抗的医保信息(见图2),在备注栏中明确写着“限复发或耐药的滤泡性中央型淋巴瘤(国际工作分类B、C和D亚型的B细胞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Ⅲ-V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支付不超过8个疗程。”所以在这次医保目录修改之前,利妥昔单抗只有用于初治和复发难治的弥漫大B和滤泡淋巴瘤的适应症时才可以报销,并且只能报销8个疗程。
图2
备注栏中医保限定的取消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利妥昔单抗所有获批适应症都可以进行报销,而且没有疗程限制。
利妥昔单抗的获批适应症包含:
非霍奇金淋巴瘤:
先前未经治疗的CD20阳性1-IV期滤泡性非霍奇金淋巴瘤患者,应与化疗联合使用。初治滤泡性淋巴瘤患者经美罗华联合化疗后达完全或部分缓解后的单药维持治疗。复发或化疗耐药的滤泡性淋巴瘤。
CD20阳性弥漫大B细胞性非霍奇金淋巴瘤(DLBCL)应与标准CHOP化疗(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强的松)8个周期联合治疗。
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与氟达拉滨和环磷酰胺(FC)联合治疗先前未经治疗或复发性/难治性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CLL)患者。
新医保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从2023年3月1日开始执行。
在病友们热烈的跟帖讨论中,给出了更多利妥昔单抗医保报销的相关信息:
新医保政策虽然从3月1日开始执行,但还要以各地政府的具体执行为准,而且不在利妥昔适应症范围的淋巴瘤亚型(如边缘区、套淋等)仍然无法获得医保报销。
淋巴瘤之家在2022年借由“周周无虑”惰淋患者关爱活动以及媒体的力量,就边缘区等淋巴瘤亚型的医保用药问题进行发声。虽然任重而道远,但淋巴瘤之家不会放弃呼吁!希望病友们和我们一起努力来扩大我们的声音:通过医保减轻规范治疗中必要靶向药给患者和家庭造成的沉重经济负担!
END
编辑:孔雀河|排版:鲤鱼
声明:本文中涉及的信息仅供淋巴瘤病友及家属交流参考, 不作为用药推荐,具体诊疗方案请遵从专业医生的意见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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