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或拍照须图像、字迹清晰。
《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对于新生儿及家庭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服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启用统一制发的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全国自2023年4月1日起,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
第七版出生医学证明将第六版出生医学证明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三联右下方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表示形式予以改变,由“1位字母9位数字”变更为“1位字母9位数字条形码”,并将此区域底色由绿色改为黄色。
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样证式样
特别注意
为了保障您及新生儿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出生医学证明》上新生儿的姓名是申报户籍的姓名,《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正确打印,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更改。请家长给新生儿取名必须要用规范字,不能使用繁体字、生僻字等不规范汉字。
二、产妇到本院住院分娩时,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包含新生儿亲生父亲的资料),孕产妇及所生新生儿父亲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使用曾用名或他人姓名。
三、注意:《出生医学证明》不可以过塑、涂改,不能私自裁切副页(副页只能上户口的派出所裁切)。
《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证!小孩上户口、迁户口、上学、考试报名和出国都需要《出生医学证明》,请谨慎保管!
“出生即入户”系统
为推进南宁市社会保障实际落实到每户人家,增强群众的幸福感和体验感,南宁市卫健委联合四部门面向南宁市内的新生儿持续推出“零跑腿、一键通、不麻烦”的服务系统——南宁市“出生即入户”系统。我院也参与“出生即入户系统”,有需要的宝爸宝妈可以拿起笔记下来以下重要的攻略点啦。
办理方式
由符合受理条件的新生儿母亲实名登录“南宁市电子健康卡”微信小程序或“爱南宁”APP,扫脸认证后进入新生儿“出生即入户”快捷服务通道,在线提出多证联办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材料,再次扫脸认证并电子签名。
受理条件
1.在南宁市具备接产资质并具备《出生医学证明》签发资质的医疗机构内出生(机构内出生是指本机构住院分娩、在家中或途中分娩24小时内母婴均送到该机构住院处置的新生儿);
2. 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暂不包括港澳台同胞、侨胞)且为广西户籍,其中一方为南宁市家庭户籍,随父亲或母亲在南宁市家庭户内申报出生登记,婚内生育的新生儿;
3.出生1个月内提出联办申请;
4.符合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且在南宁市参保;
5.未在南宁市或广西区内其他地市办理社会保障卡。
结果领取方式
1.《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母亲到新生儿出生的助产机构领取;如新生儿母亲不能到助产机构现场领取的,可填写授权委托书,委托新生儿父亲代为现场领取。
2.户口簿:新生儿父母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落户地派出所打印户口簿或选择邮寄送达。
3.社会保障卡:收到领卡短信后由代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前往短信中的领卡地址领卡。
申请材料(在线提交)
1.新生儿父母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2.新生儿父母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3.新生儿父母结婚证首页、主页(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4.广西母子健康手册“产时记录”页(原件扫描或原件拍照上传);
备注:所提交的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原件扫描或拍照须图像、字迹清晰。
温馨提示
1.申请信息一旦上传,不能再次修改,请各位宝爸宝妈填写信息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核对信息是否正确。
2.一定要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办理。
3.如果不符合线上办理条件,或者线上审核不通过,可以走线下原流程进行宝宝入户办理。
内容来源:国家卫健委、产科
编辑:何梦莹
校对:韦娜
审核:蓝飞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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