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甲开始反腐自查,开展医务人员不合理取酬的专项清退工作

2023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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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殇宏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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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聚焦三个方面:一是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二是聚焦重点药品、耗材;三是聚焦虛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 

文章综编自:赛柏蓝、医药代表、医学界

反腐动作不断密集下,大三甲开始反腐自查,开展医务人员不合理取酬的专项清退工作;今年已有155位医院院长、书记被查,多人主动投案。 

01反腐动作密集,医院、药企自查

7月25日,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该修正案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加大了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提出在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需从重处罚,同时增加了惩治民营企业人员腐败相关犯罪条款,也完善了此前容易通过单位行贿、个人行贿之间区别规避处罚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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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反腐是大趋势、大方向。进入今年,医药反腐步调加快、力度趋严,医院“一把手”落马数量远超去年。 

下半年开启,基于严厉的外部反腐环境,有些医院、药企在反腐、合规等方面开始自查。 

据业内消息,7月24日,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印发《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在今年5月国家十四部委联合发布的《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基础上结合本院情况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也在近期发布了《深入开展不合理取酬专项清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2018年至2023年5月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重点针对在与企业合作交往过程中,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钱物等“红包”回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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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主动清退 2018 年至 2023 年 5 月五年以来所收受的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报酬,清退工作截至本月底。

据了解,清退讲课费的事情并不是今年才有,早在几年前一省份就开始持续开展医疗纠风。除此之外,还有某些医院,因为有医疗违纪违法行为的相关举报,也会采取清退讲课费的形式来自查自纠。

但今年的情况明显不同以往,这次该三甲医院对“不合理取酬”的自查内容覆盖面更大、更广:

以领导干部、专家自身影响力为企业站台讲课,以各种名义邀请企业到医院推销药品和设备耗材,并获取不合理报酬;

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钱物等回扣问题;

假借学术研讨、课题研究、培训会议、科研合作、技术支持、论文刊物、捐赠援助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为企业站台讲课,收受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等不合理取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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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讲课费是非法所得吗?

实际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清退方案》公布后,清退“讲课费、培训费、研讨费”的要求在医务人员群体中引起了热烈讨论。在上述文件中,这三项费用被列为是“不合理报酬”,并未给予更详尽的解释。

相关媒体通过询问多名临床医生后了解到,为了促进相关专科领域的医学信息传播及医学交流,医药公司或医疗机构等单位邀请部分医生讲课、培训、研讨并支付劳务报酬是全球惯例。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医药公司支付的“讲课费”并不完全合法合规,比如假借“讲课费”名义行贿赂之实,以达为企业谋利或是维系关系等目的,成为企业和医生间“不可言说”的灰色利益输送渠道之一。

前述三甲医院医生认为,如果是正经讲课、传递医学知识无可厚非,毕竟医生付出了相应的劳动。但她发现,“讲课费”有时会沦为形式,一些受邀讲课的医生甚至连PPT等资料都不用提前准备,只需根据对方提供的内容照着念即可,“这一类的取消了也好”。

最近的一起典型案例是,某药企以“劳务费”、“讲课费”等名义向某三甲医院医生分数次支付了上万元,最终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近百万元。

2017年11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显示,王某梅在担任大连某医院内分泌一科主任期间,在该医院医生办公室为本院人员讲授糖尿病领域的用药知识等,并以"讲课费"的名义先后收取多家药企合计14万余元的好处费。

2019年9月公布的另一个判决书则作出了不同认定。2012年6月至2015年2月,谷某军在担任大连港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及该院药事委员会委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生办公室等地为本院医生讲课,并以“讲课费”名义先后收取药企合计超11万好处费。

案发前日及审理期间,谷某军退回了上述所得,一审法院判定其犯受贿罪但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法院则认为,谷某军有偿接受邀请在医院内外讲课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

如何判断医生收取“讲课费”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介绍,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并为其谋取利益才构成受贿罪,“讲课费”可能违反部分医院及行业规定,但不一定构成犯罪。

“如果一位医生被药企请去讲课,授课内容也是他的专业领域,且这位医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利,对方给的报酬又是市场价格,则属正常的劳务报酬,那就不构成权钱交易。”张勇律师如是说。

03医药反腐多部门高频率严厉发声

今年以来,仅中纪委、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就多次就医药反腐表态、发文。 

中纪委

中纪委今年针对医药反腐多次发文,并两次点名医药企业等行贿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7月2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草案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的条款。

 草案共修改补充刑法7条。在加大对行贿犯罪惩治力度方面,草案增加规定,对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而行贿,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等六类情形从重处罚。同时,调整行贿罪的起刑点和刑罚档次,与受贿罪相衔接。

2月6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题为《深度关注 | 严查医疗领域隐蔽利益输送》的头条文章,揭开了多种监管隐型医药腐败的手段——纪检监察机关可从长期合作的医药公司、长期不轮换的重点岗位、长期频繁存在的外出培训等细节入手,围绕重点岗位轮岗、科研学术活动、职工借款欠款等异常数据,层层抽丝剥茧,着重发挥好话单、账单“两单”作用,通过医药公司或第三方代理公司的资金转入、存现时间点及金额,倒查梳理利益输送人员关系,判断资金单向转(存)入、高息借贷、项目分红等现象,精准发现隐形风腐问题。

国家卫健委

7月24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全面加强医药领域综合监管,包括持续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净化行业风气。 

根据《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今年会重点整治医药领域突出腐败问题,其中整治医药产品销售采购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7月21日,国家卫健委等十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全国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处腐败,大力营造风清气朗的医药领域发展环境......针对医药领域生产、供应、销售、使用、报销等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深入开展医药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覆盖的系统治理,进一步形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早前,2023年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基层、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其中提到,会同相关部门,全链条整治收受“红包”、回扣以及医药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反腐肃贪。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地见效。启动2023~2026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分期分批开展医院巡查工作。

按照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印发的《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自2021年至2024年,将集中开展整治“红包”、回扣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执纪执法力度,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各类机构,严肃惩处、移送线索、行业禁入,持续保持对“红包”、回扣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指出,在“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强调,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国家医保局

近日,《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正式出台,计划在2023年8月—2023年12月期间实现对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检查。 

8月-12月,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将正式实施,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三个领域是检查的重点。 

整治重点聚焦三个方面:

一是聚焦骨科、血液净化、心血管内科、检查、检验、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

二是聚焦重点药品、耗材;

三是聚焦虛假就医、医保药品倒卖等重点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开展2023年反不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在第二个重点里提到,以规范民生领域营销行为为重点,加强对新型商业营销行为监管,严打医药购销等重点行业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落到省份一级,至少山西、北京、江苏、广西、海南5省已经针对医药反腐专门发文。医药反腐高频、强度大的态势不减。

近期医疗反腐下马统计  

@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湖北中医药大学 湖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湖北省中医院原院长何绍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绍斌,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医疗卫生动员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处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层卫生处处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信息处处长、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山医院院长)、党委委员。湖北省中医院(湖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原院长、湖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广东一医院院长被查!

@漠海扬清 阳西总医院原总院长洪家文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阳西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洪家文简历

洪家文,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广东江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2月加入九三学社。

历任阳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阳东县人民医院院长;阳东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阳江市阳东区科学技术协会主席;阳西县人民医院院长;阳西县医院集团总院长;阳西总医院总院长、县人民医院院长、县中医医院院长、县妇女儿童医院院长;阳西总医院医共体建设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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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务人员,反腐,医院,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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