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药品在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基础上,每再降低1个百分点,约定任务量比例相应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约定比例100%。未达到最高约定比例的药品均组织专家谈判确定最终供应价格。
9月26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出《关于开展2023年京津冀药品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了该市组织的集采目录,采购规则。通过招采子系统正式发布中选结果及约定任务量,中选药品价格供天津市、河北省联动共享。
共有37个品种纳入集采,其中地屈孕酮口服常释剂型、艾瑞昔布口服常释剂型、多烯磷脂酰胆碱注射剂、还原型谷胱甘肽口服常释剂型等4个品种采用带量谈判外,其余33个品种均为带量联动。
按采购规则,带量联动药品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即入围形成供采购主体候选药品清单,可获得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80%约定采购量。带量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即入围形成候选药品清单。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医疗机构80%约定任务量。
值得注意的是,原则上未成功报价或高于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药品即流标,流标产品将限价纳入本市重点监控范围。
《通知》明确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确定本次药品带量采购目录(见以下表格),目录细分为带量联动药品和带量谈判药品。此次集采涵盖相关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保定点协议要求参与。鼓励其他医药机构自愿参与。
此次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2年,采购协议每年一签。采购形式分为带量联动和带量谈判。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组织相同品种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等情况,原则上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进行衔接;同时动态联动全国各省级及省际联盟药品带量采购中选结果。
带量联动:联动省级或省际集采价格水平,双向选择确定中选药品
带量联动药品联动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按照带量分包的方式,通过购销双方互相选择,确定中选药品,实行带量采购。
带量联动药品报价不高于报价上限,即入围形成供采购主体候选药品清单,可获得医疗机构采购需求量80%约定采购量。此次集采对同组内价格差异较大的药品,采取中位取价、梯度带量的方式,即与平均水平相比,每差距增加1倍,约定任务比例减少10%,最多减少50%。
带量联动药品制定报价上限,即有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产品,企业报价不得高于该产品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及各省现行最低价;无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产品,企业报价不得高于同组产品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平均水平及各省现行最低价。
带量谈判:通过邀请议价、量价挂钩水平进行
带量谈判药品根据全国各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价格水平,制定药品成交参考价,通过邀请议价、量价挂钩的方式进行带量谈判。
带量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不得高于该品牌企业药品省级或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及各省现行最低价),即入围形成候选药品清单。谈判药品报价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可获得医疗机构80%约定任务量。谈判药品在不高于成交参考价基础上,每再降低1个百分点,约定任务量比例相应增加5个百分点,最高约定比例100%。未达到最高约定比例的药品均组织专家谈判确定最终供应价格。
原则上未成功报价或高于报价上限(成交参考价)药品即流标,流标产品将限价纳入本市重点监控范围。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北京医保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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