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卫健局: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个人诊所!
近日,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发布《佛山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在职医师和退休医师到基层开办个人诊所;同时,允许将在职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期间符合要求的执业资历和业绩成果作为申报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依据。
佛山市此举的终极目的在于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为补齐基层医疗的资源短板提供了一个解决思路。
让更多优质资源下到基层
事实上,鼓励医生开办个人诊所的政策性推动由来已久。
据了解,早在2019年,国家卫健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开展促进诊所发展试点的意见》,北京、上海、广州等多地均已陆续开展试点,鼓励医师全职/兼职开办诊所。
2022年底,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即可,大大放开了开设诊所的要求,引发全国医生们的普遍关注。
公立医疗机构的在职医师和退休医师到基层开设门诊,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医改措施,还将公立医疗机构中优秀的医务人员引导进入基层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设立的高质量、高水平诊所,也将成为公立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有助于推动公立医院的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让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走到百姓身边,从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
对于基层医疗来说,公立医院和个人诊所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监管,确保两者的质量、安全和公平性,并通过合作共赢的方式提供全方位、优质的基层医疗服务,以满足患者的多样化需求。
诊所开展路上的“拦路虎”
需要注意的是,虽说目前我国放宽了开办个人诊所的要求,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引导和激励政策,公立医疗机构的在职医师在开办个人诊所时需要思考的问题和面临的难题有很多。从个人层面来说,前期资金筹备、新型诊所的定位、诊所抗风险能力、如何招聘合适的医生、如何扩大门诊量、何时盈利、如何平衡处理诊所与公立医疗机构的工作等。
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来说,在职医师开诊所无疑增加了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难度:一是医生需要处理好公立医疗机构业务工作和私人诊所的利益关系,确保患者的合理流动和医疗服务的质量;二是公立医疗机构还需要加强对医师的监督,防止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
经了解,多名在职医师对上述问题给予认同,同时也说出了他们的疑问:“放开个人开诊所的资质虽然是一件好事,但是诊所里的诸多事宜肯定会影响到医院的本职工作。医院会不会反对你同时做两份工作?把原本去医院就诊的患者带到了诊所,会不会受到处罚?”
上述难题对于公立医疗机构退休医师来说或许没有影响,但是诊所在开设后,如何解决基层诊所普遍面临的发展问题?(技术特色不突出、患者数量少、医疗设备缺乏、发展前景不确定等)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又如何运营、如何做好市场和品牌运作?这些难题得不到解决,在职医师或是退休医师开办诊所的后顾之忧就会一直存在。
亟需配套政策“保驾护航”
就上述《征求意见稿》来说,从具体效果来看,该政策在医生群体中反应平平,究其原因,还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医生在处理诊所与任职医院关系方面存在难点。另外,一个很现实的问题,目前公立医疗机构内的在职医师工作强度很大,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给科研、职称等方面分出时间,几乎没有额外的精力来基层开设诊所。
对于现阶段公立医疗机构开设诊所的可行性,尽管有相关政策的出台,但具体执行仍较难实现,提倡在职医师去基层开设诊所,仅依靠政策远远行不通,需要当地政府出具更细化的政策引导。某种程度上说,这也是相关部门应变处置和完善政策能力的一种体现。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郝晓宁认为,目前这一政策还处在试点阶段,各地可以因地制宜探索经验,如针对医生担忧的无法兼顾本职工作的问题,地方可以尝试将基层开诊所的经验、经历与职称评审制度进行“联动”;相对于在职医生,退休的医生可能会有更多的时间、精力参与个人诊所的经营管理,在相关的政策制度设计中,可以更加注重对退休医师群体的激励以及政策倾斜。
总体来讲,要真正实现“诊所自由”,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降低医生开办诊所的法律风险和责任,促进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这样才能让在职医师或退休医师开设个人诊所这一措施落到实地。
责任编辑:任帅
审核:王军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不感兴趣
看过了
取消
精彩评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