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全覆盖
2月23日,《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发布,多项要求涉及基层医疗卫生工作。
▶《意见》第四大点明确,要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
▶《意见》第五大点明确,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
丨政策解读
为何推进资源下沉、县域医共体建设
近年来,国家在推动分级诊疗、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以及发展基层医疗方面下了大功夫,各项利好政策陆续出台。强调2025年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相关数据显示,中国县域及以下人口比重约占全国人口的70%,县域经济占GDP总量超50%。在全国2860个县域范围内有近六万个小城镇和集镇,集中了全国一半以上的医疗消费需求。我国大部分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需要满足约1万至5万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即便全年无休,依然有相当一部分患者的需求难以满足,再加上基层医疗机构药械落后、药品不足、人手缺失等问题,仍有一定数量的人群基本医疗需求无法满足。
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能有效加快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力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同时,随着政策向县域倾斜,医药、药械市场也将随之下沉至县域,带来资源、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的同时,县域基层市场将迎来井喷式爆发,从设备、技术、诊疗、药品和人员配备等方面,释放基层消费潜力,从而提升经济增长。
如何实现医共体建设
1、根据地理位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布局等,组建由县级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组成的县域医共体。组建数量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人口较多或面积较大的县可组建2个以上县域医共体。牵头医院一般为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或中医医院。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办医疗机构加入县域医共体。
2、促进资源服务共享、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新医防融合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等5个方面,对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提出具体要求。其中,要求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五大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五大临床服务中心。
3、二三级医院要通过专家派驻、专科共建、临床带教、远程协同、科研和项目协作等方式,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牵头医院要向乡镇(街道)常年派驻临床、管理人才,帮助解决基层问题,面向乡村开展巡回医疗。符合条件的公办村卫生室将逐步转为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的村级医疗服务点,实行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绩效等统一管理。
4、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提升基层医疗人员待遇,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给予职称晋升渠道等。
到2025年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2027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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