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中医药行业政策动态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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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每月中医药政策导览,主要整理和分享近月来行业内值得关注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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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国务院办公厅

2025.03.2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中药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11号)

推进中药药品价值评估和配备使用

(一)强化临床价值评估。

依托专业机构,遵循中医药规律和特点,利用循证医学等手段,开发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大模型,促进人用经验向临床证据转化。构建中成药临床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路径,健全临床应用指南规范,有序推动评价结果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协调联动。鼓励开展已上市中成药评价研究,提升临床价值证据等级。

(二)加强中药配备使用。

强化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处方集的临床指导作用。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规范和指南的运用。优化中药集中采购、招标采购政策,实现优质优价。推动实施中成药全过程赋码监测,并探索应用于中药饮片管理,促进道地药材、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和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配备使用。支持特色优势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依法调剂使用。鼓励建设基层共享中药房。

强化中药质量监管

(一)完善中药标准体系。

持续实施中药标准化行动。完善国家中药材质量规范、种子种苗标准。修订完善《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优化中药药用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加强中药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以及中医药行业标准统筹管理。完善中药国家标准动态数据库,加快中药数字化标准推广。

(二)健全中药监管体系。

加强中药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优化审评审批流程,进一步加快中药新药上市。针对病证结合类中药,加快建设突出临床价值的技术审评标准体系。优化中药生产工艺变更管理。加强中成药说明书管理。理顺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中成药批准文号退出机制,指导改良一批,依法淘汰一批。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

|国家卫健委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司

2025.03.12 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

便民惠民服务协同应用

(一)中医智能辅诊服务。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建立中医智能辅诊服务中心信息系统,提供智能辨证施治、体质辨识建议,推荐中医处方,提供中医药健康宣教知识,开展中医诊疗服务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服务水平。具体功能:智能问诊、中医辅助诊疗、智能推荐、体质辨识、中医知识库、养生知识库、中药煎配、远程中医咨询服务、名老中医经验数字化传承等。

(二)中药智能药学服务。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由县级中医医院牵头建立智慧共享中药房信息系统,支持县域内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享县级医院中药药学服务,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中药药学服务与监管,强化中药申领、调拨、储存、调配、核对、发放、煎煮、配送、药嘱等全过程的可追溯和精细化管理,实现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及医共体之间中药信息共享和同质化服务,提升基层个体化用药、煎药、制剂等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具体功能:中药库存管理、中药调剂管理、中药处方点评管理、中药煎药管理、中药信息追溯、中药制剂管理、中药配送管理等。

医疗管理服务协同应用

(一)合理用药审核及药事管理协同服务。根据《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要求,基于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采用智慧药学分析引擎建立统一信息标准的合理用药审核及药事协同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临床用药的合理性监控及全处方分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处方/医嘱上传至合理用药审核信息系统,牵头医院对临床用药的合 理性进行审核,主动对处方进行分析、干预、点评和监管,有效预防药物不良事件的发生,实现临床用药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针对性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门诊处方、住院医嘱、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的前置审方服务,开展处方点评和用药指导,监测处方执行情况和处方流转状态,形成对患者合理用药的事前监控、事中干预、事后分析,促进优质、紧缺的药师资源共享及药学服务下沉,保障患者合理用药和安全用药。具体功能:智能前置审方、药师审方、用药规则管理、合理用药干预、合理用药分析、处方点评、统计报表、药学知识查询、处方审核、处方退回、处方流转、处方接收、费用结算、处 方点评、用药跟踪、统计分析、知识库等。

|国家药监局

2025.03.25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事宜的公告(2025年第32号)

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国家医保局

2025.03.19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药监局关于加强药品追溯码在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领域采集应用的通知

突出工作重点:

强化赋码,确保准确规范;强化采集,确保应扫尽扫: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准确采集、核验药品追溯码并上传至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药品追溯系统(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院内制剂、必须拆零发放的药品以及零散注射针剂等除外)。原则上,2025年7月1日起,销售环节按要求扫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对此前已采购的无追溯码药品,列入"无码库"管理,暂可进行医保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零售药店要在顾客购药小票上显示药品追溯码信息。

强化应用,确保带码管理;强化服务,确保安全便捷:国家医保局将依托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药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询功能,建立药品追溯码、商品码与医保药品编码的三码关系映射库,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包装级联映射库、各类追溯码的追溯码规则库,并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强化管理,确保精准高效: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将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有关要求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内容,并将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基金预付可向采集上报药品追溯码工作实施较好的定点医药机构倾斜。要积极拓展药品追溯码在经办审核、拨付、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维度。

地方

2025.03.26 关于推动支持创新药临床应用的通知

2025.03.07 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湖北省长期处方用药范围的通知

一、明确管理要求,督促医疗机构合理开具长期处方

各医疗机构应强化长期处方管理,一是加强对本机构开具、调剂长期处方医师、药师的管理和培训,严格落实长期处方管理的相关规定,可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开具长期处方,一般为4周以内用量,最长不超过12周(以处方用法用量计,不得超说明书剂量给药)。鼓励优先选择国家基本药物、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以及国家医保目录药品,开具未纳入医保目录的长期处方药品需告知患者,获得患者同意后方可开具。二是加强信息系统维护,将纳入长期处方用药范围的药品在医疗信息管理HIS系统进行药品属性标记,确保医生开具相关药品时能清晰辨识。增加信息系统中的处方分类,确保可对长期处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开展专项处方点评。可在处方量超过2周的处方右上角标注"长期",提示医师应当严格评估。配备前置审方系统的医疗机构,应将长期处方维护进审方规则。三是加强患者安全告知和用药教育,在病历中记录,通过患者签名等方式确认,并定期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和随访,确保患者用药的依从性和安全性。

二、加强监测,适当拓展,动态调整

医疗机构应建立长期处方安全用药监测制度,及时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长期处方病种、用药范围及用药告知书执行情况,并逐级向省卫生健康委报告。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病种和药品进行拓展,经与当地医保部门就病种、用药范围、处方量等进行协商后可按长期处方开具。长期处方用药范围下一次调整前,在本通知确定的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范围内,上市满5年或降价后月均治疗费用低于5000元的用药品种,医疗机构可考虑纳入拓展范围。拓展的病种和药品,以及执行情况报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保部门,并逐级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医保局根据监测情况对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和用药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2025.03.1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药政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一)持续强化基本药物基础地位

突出基本药物功能定位,细化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政策。注重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与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健康管理等紧密结合,持续优化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用药模式。

(二)实施基层药品联动服务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基层药品联动管理机制 扩大基层药品种类的意见》,组织开展摸底调研,重点关注社区卫生服务站点、村卫生室等基层用药情况;加强用药目录调整和动态优化,持续提升区域内用药上下衔接,扩充基层用药种类,完善基层药品供应配送机制和药品短缺预警处置机制等。

(三)鼓励探索区域中心药房试点工作

鼓励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牵头单位,试点开展区域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建设,通过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药品采购、统一药品储备调用、统一药品使用监测、统一药学服务等,进一步提升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水平。

(四)推动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

依照《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工作方案》,支持本市医疗机构根据临床实际需求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临床急需药品临时进口申请,协同做好临床必需性论证,保障医疗机构特定疾病用药需求。医疗机构做好药品的使用管理和不良反应监测以及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方权责,按年度对临时进口药品进行评估并上报。

(五)做好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完善药品使用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医疗机构做好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使用监测网的数据报送工作,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梳理临床用药基本情况,开展专题分析。健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各参与机构信息沟通机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强化质量控制和规范。强化评价结果在临床用药研发需求评估、调整规范用药目录、细化用药技术指南、提升精准用药水平等方面深化应用,在药师岗位培训基地医院全面开展工作示范。

(六)鼓励创新药入院使用

依托市临床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对医疗机构创新药配备使用情况予以考核,支持创新药入院使用,实现督导管理常态化。督促医疗机构在医保目录发布1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完成创新药入院采购审核流程,应配尽配创新药。完善医院绩效考核机制,保障创新药入院使用。

推进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医疗机构智能用药服务发展

落实《上海市发展医学人工智能工作方案(2025-2027年)》,针对本市智能用药服务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进行深入研究。重点关注药品处方前置审核、临床用药、患者用药指导等三个典型场景,提出具体的策略建议,促使本市智能用药服务流程规范化与标准化,提升药学服务的整体效率与便捷性,改善患者用药体验。

(二)推进区域集中(云)审方中心建设

强化区域集中审方质控管理,明确建设标准和业务规则,依托医联体牵头单位建设区域集中(云)审方中心,前置审方信息系统联通区域医联体各成员单位。整合区域医联体药学人力资源,通过"系统+药师"双重审方,对各成员单位开具的处方进行集中前置审核。

(三)启动居民连续用药记录管理机制建设

以患者为主索引,以老、幼、孕、慢性病等人群为重点,通过药学门诊、住院药学监护等渠道,连续动态记录区域内居民在各级医疗机构就医用药数据(药历)信息,深化基层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为优化基层药品使用结构、研究调控药品使用强度、促进精准科学用药提供数据支持。

以上,便是本次的分享,欢迎大家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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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管理,处方,药品,用药,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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