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季度中国医疗领域热点政策汇总:新生儿、养老、县域
2025.1.3 《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意见》明确5方面24条改革举措,包括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以高效严格监管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支持医药产业扩大对外开放合作、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安全需要的监管体系。
2025.1.5 《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明确加大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增加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的资金规模,在继续支持工业、用能设备、能源电力、交通运输、物流、环境基础设施、教育、文旅、医疗、老旧电梯等设备更新基础上,将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重点支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设备应用。
2025.1.9 《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通知》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照标准加强对助产机构的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构建促进助产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保障机制。《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包括主要职责、设置要求、人员要求、房屋与场地、基本设备、基本药品、规章制度、质量管理等9方面内容。在房屋场地方面,对门诊、病房、分娩区、手术室、新生儿沐浴设施、孕妇学校以及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管理场所提出明确要求;在设备配备方面,详细列明了产科与产房基本设备、诊断测量用具、治疗器械、产科手术室专用器具、基本检验检查设备、急救设备、健康教育设备等;在制度建设方面,在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础上,强化了母婴安全保障、危重孕产妇救治、信息管理等制度要求。
2025.1.15 《关于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
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对于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给予政策支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规定落实相关投入政策。国家卫生健康委积极推动将生育友好医院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建设支持力度。各地要将产科作为各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病房改造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结合孕产妇就医需求和院内资源调整优化,适当增加产科病房单人间和双人间数量,全面改善产科住院条件。加强产科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落实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依法许可准入,加强政策支持。要按照《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全面加强对助产医疗机构的能力建设和政策支持,加强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和信息化建设,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构建促进助产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机制。
2025.2.13 《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
(一)全国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均提供儿科服务。
1.扩大儿科服务供给。
2.增强儿科服务能力。
3.改善儿科医疗服务。
(二)每个地市至少有一家医院提供心理门诊、睡眠门诊服务;推进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12356的应用;全国举办超过5000场次国家和省市级专家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4.提供优质门诊服务。
5.推进"12356"应用。
6.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三)地市内医疗机构之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7.稳步推进结果互认。
8.积极做好解释沟通。
(四)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全国新增普惠性托位66万个。
9.多渠道增加托位供给。
10.多途径提高普惠性。
(五)取消门诊预交金,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11.规范预交金管理。
12.提升结算便利和效率。
(六)常住人口超过10万的县均能提供血液透析服务。
13.加强血透服务供给。
14.规范提供透析服务。
(七)推进"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便捷献血者异地办理血费减免。
15.提供便捷减免服务。
16.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八)国家卫生健康委举办20场以上"时令节气与健康"健康知识发布会,推进健康知识进万家。
17.谋划举办好发布会。
18.加大健康科普力度。
2025.2.14 《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
2025.2.17 《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
《方案》从有序扩大自主开放、提高投资促进水平、增强开放平台效能、加大服务保障力度4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
2025.2.20 《促进普惠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中指出,要积极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疗、康复训练、健康监护等设备在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应用。
2025.2.20 《关于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功能指引的通知》
《通知》明确提出,要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统一推进县域医共体信息化标准建设。通过整合职能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推动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同时,引入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医共体整体的数字治理能力和服务效率。
2025.3.12 《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国家医保局发布《神经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其中专门为脑机接口新技术价格单独立项,设立了"侵入式脑机接口植入费""侵入式脑机接口取出费"等价格项目,各地对接落实立项指南后,脑机接口医疗收费将有规可依。这意味着,一旦脑机接口技术成熟,快速进入临床应用的服务收费路径已经铺好。
2025.3.17 《关于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在中国境内企业生产有关事项的公告》
贯彻中央对外部署,持续深化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内容包括调整外商投资企业的适用范围,细化进口医疗器械的注册申报要求等。
2025.3.17 《2025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2025年计划制修订 85 项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其中 6 项为强制性标准,79 项为推荐性标准。这些标准涉及理疗设备、麻醉和呼吸设备、血管内导管、人工智能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
2025.3.17 《2024年第二轮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结果》
本次共公布了11家重离子质子放射治疗系统机构、28家高端放射治疗类设备机构准予许可名单。
2025.3.18 《2025年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2025年,国家将"提高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率"纳入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此举可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费用,提升诊疗效率,同时落实卫生健康系统为民办实事要求,改善就医体验。此外,各专业质控工作改进目标也得到了丰富和完善。
2025.3.27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医疗器械支持力度有关事项的通告》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新医疗器械研发的指导服务。
2025.3.29 《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配置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卫生院医用装备(不含中医药服务装备)配置的基本原则、分类品目及数量。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乡镇卫生院配置医用装备,街道卫生院配置医用装备可参照执行,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25.3.31 《关于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 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举措(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要求,完善审评审批机制,加强全生命周期监管,全力支持高端医疗器械重大创新,促进更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方法应用于医疗健康领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国家药监局选择部分领域高端医疗器械,研究提出支持创新发展的举措,经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形成《关于优化全生命周期监管支持高端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举措(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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